自助餐吃不了罚完再走?消协称可投诉
日期:2006-12-27     来源: 中国吉林网-新文化报     作者:邹智威  

    “因为牙疼,没把东西吃光,自助餐厅就罚我10元钱,我觉得这不公平。”26日,长春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

    时下,长春市多家餐厅均开设了“自助”服务,面对饭菜浪费现象,有的采用“剩饭罚款”或加收费用等手段来制止,这一举动却引来不少争议。

    消费者:处理浪费行为应有提示

    25日晚,王先生在家附近的一家10元自助火锅店吃完饭算账时,服务员称要另加收10元钱罚款,原因是他剩了许多菜。王先生觉得自己十分委屈,“我承认我剩菜了,但我不是有意浪费,而是由于突然牙疼吃不下去了。”王先生争论了半天,该餐厅仍然坚持罚款,无奈之下,王先生交了5元钱的罚款才出了店门。“我虽然浪费了饭菜,但饭店就有权力罚款吗?”王先生对此十分不解。

    吃不了就罚款,这种现象在长春的自助饭店中并非偶然,只是叫法不同。有过同样经历的赵先生告诉记者,“我也被罚过,在一家自助烤肉店,由于我剩下了一盘烤肉,结账时服务员多收了我10元钱的‘追加就餐费’。”赵先生表示,在结账前,饭店根本没有对“追加就餐费”一事做任何提示,饭店这样做不但会损失信誉,也会引起消费者的反感。

    自助餐厅:只得用罚款杜绝浪费

    “我们自助餐厅每天接纳3500人左右,每天浪费的食物至少有半吨多,所以对于这种浪费行为我们也很无奈,虽然有‘粒粒皆辛苦’之类的温馨提示,但也有不同程度的浪费。”26日,长春市某大型自助餐厅的蔡经理如是说。

    “我们也是有苦说不出啊。”26日,某自助餐厅的李老板无奈地告诉记者,一些来吃自助餐的人都是专挑贵的吃,生怕自己“赔本”。即使他们知道客人吃不了会剩下,当其在加菜或是加其他食物时,也根本无权制止。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浪费,饭店才采取“罚款”或“加收费用”等手段,这也是下策,不得已的行为。

    消协:商家罚款可以投诉

    商家到底有无权力对顾客的浪费行为进行处罚?对此,长春市消协的有关人士表示,即使消费者的浪费行为有不当的地方,商家也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进行善意的提醒。无论是罚款还是追加就餐费的做法,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以后再遇到类似情况时,消费者完全可以拒绝店方的罚款,或者向饭店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律师:餐厅有权指正浪费行为

    某律师事务所的曹律师表示,根据国家《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罚款只能由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数额来进行,其他任何组织及个人都无权罚款,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需要自律。消费者在自助餐厅就餐,其实等于与经营者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合同关系,所以对食客的浪费行为,餐厅有权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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