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中午12时退房结账”目前已成为各界读者热议的焦点话题。在本报连续关注及读者呼声不断通过本报反映后,酒店行业内部也在积极讨论和思考“延时退房”问题。昨日,南昌一些酒店负责人告诉记者,若政府出台延时退房规定,他们将无条件执行。 行业协会:条件允许可适当延时退房 在读者“延时退房”呼声不断的过程中,行业协会的态度有了变化。南昌市旅游行业协会宾馆饭店分会会长金德27日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他表示,他们完全支持人性化管理,这样对酒店和消费者都有利,但不宜做硬性规定。 金德表示,酒店主要功能就是住宿,还有其他一些功能,如商务招待、政府会议、旅游接团等,再加上酒店行业竞争激烈,这就需要酒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如客人不多、客人提前提出要求等),推出延时服务、提前入住等人性化管理。 金德透露,其实酒店行业内部也在探讨“延时退房”这一服务,讨论的结果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延长退房时间是没有问题的。 酒店:若有规章将无条件执行 事实上,目前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对酒店客房消费有硬性规定,换句话说,酒店应该如何计算客房消费“一天”这个时间概念没有规定。 金德解释,现在大家都接纳了“中午12时入住,次日12时退房”这一客房消费的概念,作为酒店行业只能按行规运作。若政府部门出台措施,对酒店消费时间界定,如“下午2时入住,次日下午2时退房”或者“住满24小时退房”等,酒店将无条件执行。南昌一些酒店负责人也告诉记者,若政府出台延时退房规定,他们将无条件执行。 读者:旅游局应明确退房时间 就“延时退房”问题,南昌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的态度是:这是企业行为无法干涉。 旅游局这一观点,引来很多消费者反对。有读者来电表示,南昌市旅游局作为主管部门,应该从消费者和酒店双方的权益出发,主动介入,明确消费者权益,对客房服务规范,而不是采取一种事不关己的态度不加干涉。文/记者黄浦江 酒店入住和退房时间真无法硬性规定吗?读者对管理部门的急切呼吁,又会是一个怎样的结果呢?酒店退房时间有哪些比较好的办法?本报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参与讨论,可将自己的看法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告诉我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