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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夜饭:蔬菜不宜“打包”
日期:2007-2-13 9:57:24     来源: 文汇报     作者:施嘉奇;许崴  
    针对一些市民去饭店吃年夜饭剩余菜“打包”的习惯,上海市食药监管局昨天发布预警,提醒市民不宜“打包”蔬菜等食品,剩菜最好在5—6小时内吃掉。
   
    蔬菜不宜“打包”,因为蔬菜富含维生素,而维生素反复加热后会迅速流失。另外,蔬菜中的硝酸盐反复加热后,会生成含量较高的亚硝酸盐,对身体造成危害。凉菜、色拉等也不宜“打包”,因为凉菜在制作过程中没经过加热,很容易染上细菌,而凉菜的做法也不方便重新加热。
   
    “打包”带回家的剩菜以不隔餐为宜,早上剩的菜中午吃,中午剩的菜晚上吃,最好能在5至6个小时内吃掉。因为在一般情况下,通过100摄氏度的高温加热,几分钟内是可以杀灭大部分致病菌的。但是,如果食品存放时间过长,食品中的细菌就会释放出化学性毒素,加热对这些毒素是无能为力的。
   
    剩菜最好按类别分开储存,以避免互相污染。海鲜等富含蛋白质的食物,最受各种细菌欢迎,不宜久放,最好在4小时内吃完。
   
    剩菜再食用,有必要回锅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至少达到70摄氏度。加热“打包”海鲜类时间控制在4到5分钟,可加些酒、姜、大蒜等佐料,起到杀菌作用;肉类和动物类的食品再次加热,最好加上一些醋,以达到矿物质吸收的目的。
   
    此外专家还指出,汤饭混吃是一种很不科学的饮食搭配。如为了省事,将“打包”回来的食品用汤饭混吃的方法囫囵吞下,有可能影响消化机能,引起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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