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不是使领馆,在中国领土上的公众消费场所,凭什么不让同胞入内?这样的“规定”到底说明了什么? 中国人设计了侮辱中国的广告,这奇怪吗?是有意还是无意?同样,中国人在中国开的酒吧不许中国人进入,是有意还是无意? 以我之见,这两件事情看来风马牛不相及,却是有着必然的联系;看来主观上也都不是故意要伤害自己的同胞,但问题就是同样存在于潜意识里,妄自菲薄,崇洋媚外,自我贬损,自我矮化的观念在不知不觉中、在悄悄地发生着作用,支配着言行。 “不做中国人生意”——做生意还要以国籍区分对象,而国人必须首先被屏弃;“纠纷都是发生在中国人身上,这是导致我们不欢迎本地消费者的原因”——将责任都归咎于国人,一棍子把同胞“打死”;“中国消费者很多人爱闹,极大地影响了这里的生意”——似乎日本人就没有人爱闹,惟有自己的同胞是“不安定”因素;“很多本地客人过来消费的目的不是喝酒,而是把这里当做一个交际的场所,到处发名片,拉业务,使这里的消费者受到了骚扰。”——日本人来就不是为交际?骚扰别人的只有中国人? …… 仔细分析一下,这些所谓“理由”、种种借口,骨子里都是轻视、蔑视,乃至鄙视自己的同胞。潜意识里就是觉得日本人或其他外国人比中国人高一等,自己总是低人一等。这岂止是表现在一两家酒吧里?又岂止只有在酒吧业才会发生? 国门洞开,让我们的视野开阔了,让我们的嗅觉灵敏了,让我们对自己的落后更看清了,对我们所追求的目标也更明晰了。但是,我们必须自尊、自爱,才能自强不息;必须首先爱自己的祖国,自己的同胞,才能同心同德,发愤图强。从日本人珠海集体嫖娼事件,到上海酒吧的“国人不得入内”性质不尽相同,但同样值得我们深长思之。单纯地咒骂几声,谴责一阵,痛快固然痛快,但并不能从根子上铲除那种妄自菲薄的意识。振奋民族自尊心,鼓起做中国人的自豪感,在自尊中自强,在自爱中自信,齐心协力迎中华之腾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