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5日至12月25日,市、区、街道卫生监督部门统一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再次开展学校周边地区餐饮摊点的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检查人员1186人次,检查了学校周边餐饮摊点1428间,查封无卫生许可证的饮食摊点201间,责令停业整改613间。 整治的重点是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突出、学校和家长反映强烈的学校周边的地段餐饮点。检查内容包括正在经营的食品经营单位,有无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品的采购有无坚持索证制度、食品的贮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加工是否按卫生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食品的标签标识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有无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餐具有无落实清洗消毒制度、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等。在检查过程中,对已领取卫生许可证而加工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责令停业整改,对无卫生许可证的饮食摊点一律予以查封,符合办证条件的督促企业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领取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 据统计,全市共检查了学校周边餐饮摊点1428间,无卫生许可证201间,占14.1%;食品及原料采购无索证的825间,占57.7%;食品贮存不符合要求的524间,占36.7%;食品加工过程不规范的613间,占42.9%;食品标签标识不完整的533间,占37.3%;餐具消毒不落实的有437间,占30.6%;检查从业人员5010名,其中有1620名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占32.3%。 在检查过程中,对已领取卫生许可证而加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613间饮食店责令停业整改,对无卫生许可证的201间饮食摊点进行查封,对其中部分未领取卫生许可证但符合办证条件的,督促其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领取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 据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介绍,学校周边饮食店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严重,部分饮食摊点的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和未取得健康合格证就上岗工作,饮食摊位食品露天摆放,食品加工过程不规范,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在一起,生熟不分,无货架存放,肉丸等直接放在地上。卤猪手等直接入口的食品露天敞开摆放,餐具消毒不落实,有近四成的饮食店餐具消毒不落实。有关人士呼吁,在加强综合执法力度的同时,政府应该立法,设立“学校学生饮食卫生安全条例”,规定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不许开设餐饮摊点,同时,加强对学生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