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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要求各餐饮单位停止加工经营可生食淡水产品
日期:2006-9-1     来源: 新华社     作者:杨霞  

广州市卫生局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餐饮单位停止加工、经营可供生食的淡水产品,包括淡水鱼生、虾生及各类刺身。

    广州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熊远大表示,卫生部门一直在宣传不吃鱼生,这次运用行政手段来禁止,是因为北京的“福寿螺风波”。虽然福寿螺在广州没有什么市场,“但近年来在广州不少食肆里兴起的生吃鱼、虾等淡水产品的    风气,潜藏着更大的危机。”他呼吁大家自觉摒弃吃鱼生等不良饮食习惯,增加卫生防病意识。

    这一通知要求,各区、县级市卫生局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立即对辖区内餐饮业和集体食堂进行全面卫生检查,重点检查对餐饮业淡水鱼、虾、蟹、贝等水产品的加工、经营情况,要求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立即停止加工、经营供生食的淡水产品,包括淡水鱼生、刺身等。同时,各类淡水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卫生规范进行加工,并煮熟煮透,尤其要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熊远大说,通知下达后即开始生效,执行时间根据各卫生监督所通知,对于违规者将依卫生法处理。据了解,此通知依据的是卫生规范条例的规定:含寄生虫病的食物必须煮熟加工。

    最近北京、广州等地出现了因生食螺肉引致广州管圆线虫病例,引起大家关注。专家指出,在广东等地,防治食物源性寄生虫病排在首位的还不是广州管圆线虫病,而是肝吸虫病。目前,广东共有63个县市有肝吸虫病流行,估计全省感染总人数超过500万,感染情况在全国最为严重。广东省珠江、韩江流域的淡水鱼普遍受到肝吸虫囊蚴感染,生吃这些淡水产品,肝吸虫囊蚴就会进入人体并在肝胆管内寄生,到了一定时间就会产卵并分泌有毒物质,继而引发一系列并发症,如急慢性胆囊炎、胆结石等,对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构成很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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