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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环保局局长丁红都:四类场所禁止建餐饮档
日期:2006-6-1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叶平生 穗环宣   

    对于新建小区而言,没有商业裙楼的住宅楼、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宇、商住综合楼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以及与相邻住宅楼距离不到5米等4类场所,都禁止开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档。这是记者从昨天市环保局局长接待群众信访中获得的消息。【相关链接:央行强调:首付款20%比例需严格执行自住房原则】

    昨天是广州第23个局长信访接待日,由市环保局局长丁红都接待群众的信访问题。在上午2个小时的规定接访时间里,只有1宗群众信访。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广州将进一步推进饮食业与居民住宅楼分离、相对独立、不污染扰民的饮食一条街或饮食综合楼。该负责人表示,新建小区内前文提到的4类场所确保不再建新的餐饮店档;老的小区要将已有的餐饮店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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