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市民喜欢外出吃饭,餐饮场所的建设也越来越高级、越来越有个性,豪华的、典雅的、民族风格的、田园风光式的、浪漫温馨的,无不让人增添了就餐的快意。外部环境改善了,内在的食物品质和服务态度却引起了消费者的不满。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我们就提一提在餐饮消费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消费权益受损的情况。 在消委会去年的投诉个案中,记者找到了其中几个有关餐饮的个案。 个案一:去年3月17日,吕某等7人在银某酒楼吃饭,饭后不久,吕某等7人分别出现头晕、不适等症状,继而分别到医院求诊,医院证实是食物中毒,于是7人联名将事件的发生经过向市消委会投诉,市消委会按照有关程序将信转交到蓬江区消委会处理。蓬江区消委会接到投诉信后,分别约见投诉方和银某酒楼负责人,进行调查,酒楼方始终不承认投诉者的食物中毒是与酒楼的食物有关,而投诉方也拿不出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的食物中毒是吃了该酒楼的食物引起的。最后转向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调查此事。 点评:在这个个案中,吕某等7人吃了食物后身体不适中毒而向消委会投诉经营方(酒楼),这是消费者权益受损后进行权益维护的正确方式,但投诉方(消费者)投诉失败的原因是缺乏有效的证据,如餐饮发票、食物样本等,证据不足,使经营者有了逃避责任的机会。 个案二:账单尾数个案。关于帐单尾数“四舍五入”的个案显示,虽然金额不多,但市民并不糊涂。去年“五一”期间,一市民在某酒楼消费,结账时酒楼将4角以下的尾数舍去不收,5角以上不足1元的尾数作1元收费。李生等人更投诉某食街将尾数3角以上不足1元作1元收费。 点评:这种收费现象很普遍,经营者们都认为省事、计算方便,多收几角算不了什么,但经营者们却没有考虑到,市民是聪明的,他们的数学很好,他们还认为经营者将目前流通的辅币由角升级为元,已经是把问题提升到了金融和政治的高度。消费者对这种现象十分不满。经营者应该引起重视,去除这种不合法的规则,还一个良好的金融秩序,给市民一个公平合理的收费标准,以免因小失大,失去了顾客。 个案三:现在一些餐饮企业的经营者从方便顾客消费的角度考虑,设有消费卡,但消费卡有遗失的可能性。去年,陈小姐在某酒店开了一个面值2000元的消费卡,并于10月份消费了117元,后来不慎丢失了。陈小姐要求该酒店补回余额,但遭到该酒店拒绝,陈小姐于是向消委会投诉。经消委会的调解,酒店给陈小姐补回了面值相当于其余额的消费卡。 点评:顾客丢失消费卡,酒店应该有义务让消费者将余额消费。如果酒店早为顾客考虑切身利益,双方协调和解,就不会出现这次的投诉。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有些餐饮企业对待顾客的态度值得推广。去年,有一家人在潮连的“一景”就餐,服务员不小心把开水泻到了顾客身上,烫伤了顾客。餐厅老板娘立即赶到顾客面前赔礼道歉,并派车送顾客到医院接受治疗。老板娘付了医疗费,并另加500元作补偿金,结果双方都满意。 点评:这种情况在餐饮消费中偶尔会遇到,但处理态度就各不相同了。有的经营者将责任推到顾客身上,置之不理。有的顾客则将服务员的过失当作一种故意行为,趁机提出不合理的赔偿要求。双方不欢而散,甚至将事情扩大化。 |




